是说沈阳机电装备农机集团吧? 他的前身是沈阳农机工业总公司,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以及沈阳华岳纺织集团.沈阳农机工业总公司和沈阳机电装备工业集团2006年合并成为沈阳机电装备农机集团,2007年沈阳华岳纺织集团并入沈阳机电装备农机集团.
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怎么样?
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是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二号街4甲3号。
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P,企业法人李攀,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检测设备开发、研制;机械电子设备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辽宁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724963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100-1000万和1000-5000万规模的企业中,共2217家。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良好。
通过百度企业信用查看沈阳紫微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更多信息和资讯。
沈阳品硕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沈阳品硕机电设备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树梅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新民市陶家屯乡新华村
沈阳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推进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体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作用,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沈阳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机电设备,系指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所需的机电设备。
机电设备招标投标,分国内设备招标投标和进口设备国际招标投标。第三条 沈阳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公司)是我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招标公司统一承办全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业务,并对中标经济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必要的协调。
凡实行总承包的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由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招标公司联合招标。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筑工程招标,招标公司负责工程所需机电设备招标。第四条 招标投标工作应贯彻以下原则:
(一)所有投标者机会均等。
(二)公正对待委托招标方和投标方,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投标工作以取得最佳经济效益为目的。第二章 招标内容和方式第五条 招标内容包括:
(一)成套设备招标,是指建设项目所需全部设备或部分设备的招标。
(二)单机设备招标,是指单一品种及规格的设备招标。
(三)合作制造招标,是指为制造引进设备配套的分机或零部件的招标。
(四)设备安装调试招标,是指对已制造完毕的机电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的招标。
(五)引进设备消化吸收招标,是指对已引进的机电设备进行测绘、仿制的招标。第六条 招标方式包括:
(一)公开招标,即由招标公司通过全国性专业报刊发布招标公告,公开面向社会招标。
(二)邀请招标,即由招标公司根据委托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预先确定资格条件,定向发出投标邀请书,对待定对象招标。第七条 招标投标工作应在公证人监督下,按规定程序进行,并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三章 招标范围第八条 凡我市经国家、国务院各部门或地方各级批准立项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包括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所需的国产机电设备,均须按本规定实行国内机电设备招标(以下简称国内招标)。但符合下述条件的情况除外:
(一)设备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的。
(二)该设备为市场短线产品。
(三)该设备为国内独家企业生产的产品。
(四)招标公司认定该设备可由建设单位自行生产的。第九条 经国内有关部门批准进口的机电设备(含世界银行和其他国外贷款项目),均须按本规定实行国际机电设备招标(以下简称国际招标)。但符合下述条件的情况除外:
(一)设备投资总额在30万美元(不含30万美元)以下的。
(二)该设备为国外独家企业生产的产品。
(三)国家规定不实行招标的。
(四)经招标公司认定或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不宜实行招标的。第十条 凡我市过去引进(包括国内引进)的设备及所需维修配件(在我国申请专利的机电设备除外),不论其权属如何,只要市内其他企业需要,均须委托招标公司在市内进行引进设备消化吸收招标,样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无理拒绝。具体办法按《沈阳市推进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工作试行规定》(沈政发〔1986〕86号)办理。
经市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批准进口的样机,进口单位消化吸收不了的,须委托招标公司在市内选定消化吸收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第十一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财政、金融部门不予发放贷款或拨款:
(一)设备需方自行采购应实行招标机电设备的。
(二)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测绘、仿制进口机电设备的承担单位而不实行的。第四章 招标程序第十二条 对所需设备符合招标范围的,设备需方(或建设单位)在向主管审批机关上报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的同时,要抄送一份给招标公司,并附设备清单一式五份。
如设备需方在上报项目建议书和设计任务书时不能提出设备清单,可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改造方案时提出。第十三条 在主管审批机关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改造方案或扩初设计前,招标公司应就设备清单提出是否组织招标的意见,计划主管部门以此作为制定相关的年度计划的依据之一。
对确认须招标的项目,待项目所需资金落实后,由招标公司组织招标工作。第十四条 招标项目确定后,设备需方应向招标公司提交招标委托书和招标设备技术要求。招标公司应会同设备需方共同编制招标文件,商定标底,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设备需方在提交前款有关材料同时,通过其开户银行向招标公司出具招标设备总金额2%的招标保证金的保函。招标工作结束后,如设备需方无违约情况,招标公司应将保函退还设备需方。